(一)对象范围
公益性岗位用人单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申请社会保险补贴。
(二)申请人权利和义务
1、公益性岗位用人单位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2、公益性岗位用人单位严格按照公益性岗位政策规定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按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并承担日常考勤和管理工作。
(三)申请条件
公益性岗位用人单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申请社会保险补贴。
(四)申请材料
1、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明细申报表(原件1份,必要,加盖单位公章)
2、公益性岗位人员明细表(原件1份,必要,加盖单位公章)
(五)办理流程
线下窗口申请时提交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明细申报表(原件1份,必要,加盖单位公章)、公益性岗位人员明细表(原件1份,必要,加盖单位公章)。
(六)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七)办理地点
老河口市胜利路37号公共就业与人才服务中心院内3号楼社区科。
(八)办理结果告知方式
工作群通知。
(九)咨询电话
0710-82286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