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性岗位补贴申领

发布时间:2024年11月19日
信息来源:老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对象范围

公益性岗位用人单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按月为公益性岗位人员发放了工资的,申请岗位补贴。

(二)申请人权利和义务

1、公益性岗位用人单位按规定享受岗位补贴

2、公益性岗位用人单位严格按照公益性岗位政策规定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按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并承担日常考勤和管理工作。

(三)申请条件

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用人单位可按规定享受岗位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不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三年。

(四)申请材料

1、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明细申报表(原件1份,必要,加盖单位公章)

2、公益性岗位人员明细表(原件1份,必要,加盖单位公章)

  1. 办理流程

线下窗口申请时提交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明细申报表(原件1份,必要,加盖单位公章)、公益性岗位人员明细表(原件1份,必要,加盖单位公章)。

(六)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七)办理地点

老河口市胜利路37号公共就业与人才服务中心院内3号楼社区科。

(八)办理结果告知方式

工作群通知。

(九)咨询电话

0710-82286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