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整体推进老河口市学校美育工程建设,打造学校美育工作区域性品牌,制定以下措施 。
一、开齐开足上好美育课
全市中小学校要严格按照国家课程设置方案和课程标准,开齐开足上好美育课,各学校美育课每周开课课时至少达到以下要求:小学一至四年级4节;小学五年级到初中三年级2节;高中一到三年级2节。重视和加强美育经典教育,根据自身优势和特点,开发和实施具有老河口市特色的地方和校本美育综合课程。
二、深化美育教学改革
全市中小学校逐步完善“艺术基础知识基本技能+艺术审美体验+艺术专项特长”的教学模式,在学生掌握必要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基础上,着力提升文化理解、审美感知、艺术表现、创意实践等核心素养,帮助学生形成艺术专项特长。建设一批老河口市级美育示范学校,推动戏曲、书法、美术、舞蹈等高雅艺术进校园,努力培养心灵美、形象美、语言美、行为美的新时代青少年。
三、争创全国农村学校艺术教育试点市
持续加大学校美育工作力度,积极争创全国农村学校艺术教育试点县(市)。坚持把以德树人、以美育人、以文化人作为根本任务,努力加强和改进艺术教育,狠抓学校美育课堂教学主阵地,既注重传承历史文化的丰厚底蕴,又充分彰显我市艺术教育的独特风格,初步形成“校校有特色、班班有社团、人人有项目”的艺术教育立体架构,使艺术教育真正成为特色和亮点。
四、成立各类“汉江”艺术团,人人参与美育活动
全市中小学校在抓好美育课教学的基础上,根据学生兴趣需要和学校教育资源,设立书法、绘画、舞蹈、器乐、合唱、合奏、韵律操、摄影、工艺等各种“汉江”艺术团,进行多种形式的课外美育训练,开展各类“汉江”美育活动。让每一个学生在校期间能够参加至少一项艺术活动,培养一项艺术爱好,掌握一项艺术技能。
五、广泛开展“汉江”艺术节等美育活动
加强校内美育竞赛展示活动。每学期举办一次学生全员参与的校园“汉江”艺术节、才艺展、书画展、艺术明星大赛等活动,评选老河口市“汉江艺术之星”;组建教育系统合唱团、韵律操队,教育局每两年开展一次全市中小学生“汉江”艺术节活动,每年开展一次全市中小学“汉江”书画大赛,根据每年不同的情况拓展各项美育活动。
六、统筹整合社会资源
推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为学校美育教学服务,城市和社区建设规划要统筹学生艺术实践需要,新建文化艺术项目优先建在学校或其周边。鼓励学校与社会公共文化艺术场馆、文艺院团合作开设美育课程。学校每年组织学生现场参观1次美术馆、博物馆等。依托青少年活动中心,在寒暑假期间组织中小学生参加冬令营和夏令营美育活动。
七、推进美育评价改革
把音乐、美术、书法等艺术类课程以及学生参与学校组织的艺术实践活动情况纳入学业要求,探索将艺术类科目纳入教学评价体系。实施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将测评结果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并与校长绩效挂钩。
八、加大美育教师补充培养力度
在新任教师招聘中优先招聘美育教师,招聘时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办法,注重考察应聘人员的美育技能。争取5年内全部配齐配足中小学美育教师。鼓励采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购买服务等方式,与相关专业机构合作,向学校提供美育教育教学服务,聘用优秀音美教师、舞蹈教练和有美育特长的志愿人员到学校担任兼职美育教师。推动艺术教育专业大学生到学校实习。积极推进中小学美育教师全员培训,提高美育教师的专业素质。制定学校美育教师工作量指导标准,科学合理确定美育教师工作量,把组织开展课外美育活动、课余训练、比赛等纳入教学工作量。保障美育教师在职称(职务)评聘、福利待遇、评优表彰、晋级晋升等方面与其他学科教师同等待遇。
九、深入开展美育基础薄弱学校帮扶活动
建立校际教师共享和城乡学校“手拉手”帮扶机制。统筹乡镇中心学校和小规模学校美育课程设置、教学安排、教研活动和教师管理,采取同步课堂、共享优质在线资源等方式,补齐师资和资源短板。充分挖掘农村地区丰实的民间美育资源,因地制宜开设具有农村特点的美育课程。
十、加强美育经费的投入和制度保障
建立加强学校美育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健全统筹协调机制。财政调整优化教育支出结构,完善投入机制,统筹安排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和本级财力支持学校美育工作。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支持学校美育发展,吸引社会捐赠,多渠道增加投入。
健全教育督导评价制度,把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情况等纳入教育督导评估范围。对美育政策落实不到位、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合格率持续下降的学校负责人依规予以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