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中发〔2020〕7号),在学生中弘扬劳动精神,培养学生正确劳动价值观和良好劳动品质,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落实课程设置
中小学劳动教育课每周不少于1课时。每周课外劳动时间,小学1-2年级不少于2小时,其他年级不少于3小时。职业学校劳动教育课中,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工匠精神专题教育每学年不少于16学时。
二、建立学生轮流值日制度和劳动周制度
让学生承担擦黑板、分餐、清洁校园、植树除草等力所能及的班务及校务劳动,鼓励根据现有资源开设田园、烹饪、维修等特色劳动教育项目。每学年设立集体劳动周,学校可在学年内或寒暑假自主安排。小学低中年级以校园劳动为主,小学高年级和中学可适当走向社会、参与集中劳动,职业技术学校组织学生走向社会、以校外劳动锻炼为主,结合生产类实习实训活动,积极开展专业服务、社会实践等。
三、加强日常生活劳动教育
引导家长转变观念,发挥家庭在劳动教育中的基础作用,组织教育孩子在衣食住行等日常生活中参加劳动,自己事情自己做,家里事情一起做,积极参与孝亲、敬老、爱幼等方面的劳动,弘扬优良家风。
加强家校协同,中小学校针对学生成长规律布置洗碗、洗衣、叠被、扫地、整理房间、倒垃圾、做饭、照顾老人等力所能及的日常家务劳动,家长打卡反馈,分年级建立家庭劳动清单,每年学会1至2项家庭生活技能并逐步养成劳动习惯。
四、支持学生参加社会劳动教育
充分利用社会资源,结合团日队日活动、社会实践、研学旅行等,组织学生走向社会参加劳动。
积极开展社会服务活动,在教师的指导下,走出教室参与公益活动、志愿服务等,体验劳动的社会价值。结合实际推进职业体验,使学生与普通劳动者一起经历劳动过程,形成正确的劳动观念。
五、健全劳动素养评价体系
建立劳动技能和劳动成果展示制度,学校每学年组织1次,以展示促提高。
建立劳动竞赛制度,各地各校因地制宜组织开展劳动竞赛,评选劳动标兵,树立劳动典型。
分学段制定劳动教育评价标准,将开展学校劳动、社会劳动、家庭劳动以及成果展示、劳动竞赛的情况全面真实客观记入档案,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
六、多渠道建设劳动实践教育场所
通过自建、共建和充分利用现有社会资源等方式,加快劳动实践教育场所建设。政府统筹配置中小学劳动教育资源,各学校都应有自己的劳动实践基地。农村地区安排相应的田地、山林、草场或水面作为学农实践基地,城镇地区确认一批企事业单位和社会机构,作为学生劳动实践基地。逐步建好配齐学校劳动实践教室、实训基地。
七、建立专业化师资队伍
专兼职结合配备劳动教育教师,有条件的地方中小学每个年级配备1名专任教师。广开渠道,开门办学,聘请能工巧匠、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兼职教师。把劳动教育纳入教师全员培训体系,开展劳动教育教师专项培训。
健全教师激励机制,支持符合条件的劳动教育课教师申报各级人才工程、优秀教师等教师评选,把教师开展和参与劳动教育情况纳入教师工作绩效考核,把树立正确劳动观念情况纳入教师考核评价。注重宣传优秀劳动教育课老师。加强劳动教育教研员队伍建设。
八、完善安全保障体系
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党委和政府为安全托底,解决学校后顾之忧。加强安全风险预防,健全安全事故处置机制和法律服务机制,联防联控做好相关安全工作。建立劳动教育风险分散机制,学校举办者或学校应投保校方责任险,有条件的可购买校方无过失责任险。推动设立学校劳动教育安全险,加大保障力度。引导家长为学生购买人身保险。引导利用社会捐赠资金等设置劳动教育安全风险基金,健全救助机制。学校要加强师生劳动安全教育,健全劳动教育安全管理体系。
九、健全工作机制
党委、政府按照教育管理权限领导和组织区域内劳动教育工作。教育行政部门牵头劳动教育工作,负责劳动教育具体实施。组织、宣传、机构编制、发展改革、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公安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相关工作。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积极支持学生参加劳动。
十、强化推动落实
开展劳动教育质量监测,把劳动教育纳入政府教育督导体系。积极争创国家和省劳动教育实验区、实验基地、实验校。做好宣传引导,旗帜鲜明反对不劳而获、贪图享乐、崇尚暴富等错误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