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02日

广大交通运输企业、货车司机朋友:

近日,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发布《关于实施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加快报废高耗能高排放老旧货车,对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给予资金补贴。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政策解读,支持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加快更新一批高标准低排放货车。对提前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报废并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货车或新能源货车、仅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分档予以补贴。其中,提前报废老旧营运柴油货车补贴金额1-4.5万元/辆,新购国六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或新能源营运货车补贴2.5-9.5万元/辆,仅新购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补贴标准为3.5万元/辆。

如广大货车司机朋友车辆符合上述补贴标准,请尽快填写附表报至指定邮箱,老河口市交通运输局将于8月4日11:00前汇总上报。联系人:张春波,电话:18162183001,邮箱:1046059359@qq.com


老河口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8月2日


附件1:附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