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1158671/2025-33908 | 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 ||
| 发布机构: | 老河口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25-12-04 | ||
| 标题: | 老河口市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序号14)整改情况的公示 | ||||
| 文号: | 无 | 主题词: | |||
| 生效时间: | 2025-12-04 | 终止时间: | 2025-12-13 | 来源: | |
按照襄阳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要求,现将老河口市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序号14)整改情况进行公示。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12月4日-2025年12月13日,共10天)向老河口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反映。
电话:0710-8223042
邮箱:lhkhbdczg@163.com
特此公示
附件:《老河口市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序号14)整改情况的公示》
公示单位:老河口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
2025年12月4日
老河口市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序号14)整改情况的公示
根据湖北省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序号14)整改工作省级验收意见,现将襄阳市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序号14)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弄虚作假问题多发。2022年、2023年,湖北省监测数据造假问题接连被国家有关部门通报。督察发现,荆州市玉沙集团部分生产时段主要污染物超标,但谎报停运逃避监管。孝感市湖北长舟盐化公司燃煤锅炉烟气二氧化硫浓度在线监测数据仅为现场实测值的25%。荆门钟祥市胡集污水处理厂污水超标排放,在线监测数据不到现场实测值的60%。抽查发现,武汉、荆门、宜昌、咸宁等地8家机动车尾气检测机构存在擅自变更方法、干扰检测设备,降低车辆污染物排放浓度检测值等问题。
二、整改目标
2024年底前,将电子围栏系统覆盖所有国控站点。完善防干扰制度体系,强化日常监管,增强遵纪守法意识。
三、整改措施
(一)强化自动监测站点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加强国控省控站点运维基础保障的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做好国控省控站点电力供应、网络通信、安全隔离等保障工作,确保站点稳定运行。建设自动站周界报警系统,借助视频监控、人工智能、物联网感知、大数据分析等技术,实现监控、预警、分拨、处置、反馈全流程闭环管理,严防人为干扰环境监测行为。完善各类生态环境监测监控站点管理制度和人为干扰行为调查处理制度,加大对人为干扰监测行为的惩戒力度。加强巡查管控和宣传引导。
(二)强化自动在线监控设施管理。严格落实修订后的《湖北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污染源自动监控监管长效工作闭环机制。督促重点排污单位落实责任,加大对涉污染源自动监控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深入开展打击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和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专项工作。
(三)加强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湖北省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监督管理有关规定。2024年12月底前,组织开展2024年度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查处替检代检、未经检验出报告、减少检验项目或降低检验标准、篡改检验数据、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公布一批典型案例。
(四)按照《关于深入开展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环办执法〔2024〕20号)要求,开展生态环境检验检测专项整治,查处突出问题,建立长效机制。对弄虚作假,出具不实、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的检测机构,依法严格处罚并实施停止采信检测数据结果等失信联合惩戒措施。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一)根据襄阳市生态环境局下发的《襄阳市生态环境局环境质量监测单位巡察定期巡查制度》,襄阳市生态环境局老河口分局每季度组织执法、监测人员对辖区内国控、省控自动监测站点开展巡查,主要对站房外观、采样设施、线路管路情况、人为干扰情况检查,并形成巡查报告上报襄阳市生态环境局。
(二)着力规范我市重点排污单位污染源自动监控监督管理,保障污染源自动监控稳定运行,确保自动监测数据真实、有效。开展专项检查,完成年度重点污染企业自动监控设施建设及联网工作任务,实现全市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设备100%联网。并加强重点排污企业在线监管,打击不正常运行设施,弄虚作假的环境违法行为。
(三)紧盯环检机构,严查弄虚作假。开展环检弄虚作假专项检查,2023年以来共查处环检机构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的环境违法行为3家次,处罚款及没收违法所得共计31.231万元。
(四)联合开展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整治。聚焦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等开展专项行动。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12月4日-2025年12月13日,共10天)向老河口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反映。
电话:0710-8223042 邮箱:lhkhbdczg@163.com





